园区各相关企业:
根据工作安排,现将《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(第二批)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文件规定的具体要求准备申报材料,并于11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。
二、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开展现场核查,现场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,申报项目是否真实、是否符合申报条件、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。
三、申报单位请填写新材料销售合同及发票清单汇总表、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申报项目汇总表,并于11月18日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:877058842@qq.com。
联系人:任雍,65324525。
附件:
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(第二批)工作的通知.doc
高新区经济发展局
2025年1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