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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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《关于组织实施2025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
2025-10-11 14:39:09

园区各相关企业:

现将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》(工信厅联重装〔2025〕46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转发给你们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、条件、详细资料要求等详见《通知》附件,申报产品需符合国家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24年版)》对应产品的技术指标,暂未投保的产品可申请资格审定,严禁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保险补偿资格和资金。

二、本次申报分为“资格审定”和“资金申请”两个程序,详细说明见《通知》,请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报材料并提供全部准确的支撑材料。将申报材料装订版(三本)、电子版光盘(两份)、汇总表电子版于10月1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1321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
(联系人:任雍,65324525

附件1首台套保险通知工信厅联重装46号.pdf

附件2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24版).pdf

高新区经济发展局

2025年10月10日

关于转《关于组织实施2025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
2025-10-11 14:39:09

园区各相关企业:

现将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》(工信厅联重装〔2025〕46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转发给你们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、条件、详细资料要求等详见《通知》附件,申报产品需符合国家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24年版)》对应产品的技术指标,暂未投保的产品可申请资格审定,严禁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保险补偿资格和资金。

二、本次申报分为“资格审定”和“资金申请”两个程序,详细说明见《通知》,请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报材料并提供全部准确的支撑材料。将申报材料装订版(三本)、电子版光盘(两份)、汇总表电子版于10月1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1321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
(联系人:任雍,65324525

附件1首台套保险通知工信厅联重装46号.pdf

附件2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24版).pdf

高新区经济发展局

2025年10月10日